記者近日皖冀等地調研獲悉,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污染問題突出,污染物嚴重超標,已不適合作為飲用水,但廣大農村地區(qū)仍在將淺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專家建議,應該加快推進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力爭早日實現全覆蓋,暫時無法覆蓋的地區(qū),職能部門應給予建議指導,先行解決飲用水安全。
華北平原地區(qū)地下水污染火燒眉毛
地下水污染問題已經到了火燒眉毛的程度。據安徽省地質調查院副總工程師楊則東介紹,早在2002年至2006年的地下水調查中,該院發(fā)現42900多平方公里的安徽省淮河流域地區(qū)地下水污染嚴重,埋深20m以上的適宜飲用水區(qū)僅占7.7%,埋深20m至50m地下水中的適宜飲用水區(qū)占10.4%,50m以下的地下水水質污染程度較少,占總面積66.8%。
國土資源部近日公布《2012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顯示,中國198個地市級行政區(qū)4929個監(jiān)測點顯示,近六成地下水為“差”,其中16.8%監(jiān)測點水質呈極差級。主要超標組分為鐵、錳、氟化物、“三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和銨氮)、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等,個別監(jiān)測點存在重(類)金屬項目超標現象。
記者從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環(huán)境地質環(huán)境研究所獲悉,該所歷經5年完成國土資源大調查項目《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安徽和江蘇5省、2直轄市,面積約310000平方公里,人口和耕地面積約占全國1/5。調查顯示,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綜合質量整體較差,且污染較為嚴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僅占采樣點的55.87%,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高達44.13%。其中,氟化物、碘化物和溶解性總固體等原生指標是直接可以飲用的1—Ⅷ類地下水僅占22.2%,經適當處理可以飲用的Ⅳ類地下水占21.25%,需經專門處理后才可利用的V類地下水占56.55%。
被嚴重污染的地下水仍被大部分農村地區(qū)當作飲用水源令人憂慮
大量農村人口仍在飲用被污染的地下水。北京大學教授鄭春苗表示,北方地區(qū)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業(yè)用水和33%的農業(yè)灌溉用水都來自地下水,而在農村地區(qū),村民大多是將用人工水井直接抽取的淺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
在安徽省亳州市、渦陽縣、阜陽市等走訪過程中,記者看到大片農村地區(qū)仍在把淺層地下水當作飲用水水源。渦陽縣西陽鎮(zhèn)高臺村鄭玉春、王九春等村民告訴記者,10年前,當地都是打十米深的水井,但隨著十米深水井水質越來越差,燒水時會有一層厚厚的白色水堿,味道苦咸,村民們不得不把水井打得越來越深,大多數都是都在20米左右。附近有的村子已經用上了自來水,他們很羨慕。
亳州市譙城區(qū)十九里鎮(zhèn)村民王明說,以前村里人用的都是10來米左右的井水,但是后來水質逐漸變得越來越差,水井就打得越來越深了,現在打到了20多米。“希望政府早日規(guī)劃建設自來水廠,讓我們也能用上自來水。我們鎮(zhèn)上,沒有一個人不希望早點吃上自來水?,F在我家抽水的電費比水費還貴,不論是從飲水安全角度還是從經濟角度,都是用自來水劃算。”
記者在淮河流域(安徽段)地下水質量評價中看到,埋深低于20米的淺層地下水中,渦陽縣西陽鎮(zhèn)高臺村、譙城區(qū)十九里鎮(zhèn)等地都屬于污染最嚴重的紅色區(qū)域,這種污染程度的地下水即使經過加工處理,也不適宜作為飲用水;埋深20米至50米之間的地下水,也屬于不適宜飲用水,必須經特殊處理才能飲用。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qū),農民提取井水作為飲用水僅僅經過簡單加熱,根本無法除去水中的重金屬、硝酸鹽等污染物。
記者采訪阜陽市水務局農水科、亳州市水務局農水科等相關部門獲悉,僅在亳州市,目前仍有200多萬人把淺層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亳州相鄰的阜陽市也有六百萬多農村人口仍在使用分散供水的方式解決飲用水問題。同屬淮河流域地區(qū)的安徽宿州市、淮北市、蚌埠、淮南、六安等地市的部分地區(qū),也有數百萬農村人口,正在飲用被污染的地下水。
地下水污染主管部門亟待明確專家建議邊調查邊治理
楊則東、北京大學教授鄭春苗等專家認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業(yè)排污、農業(yè)面源污染等因素,是造成地下水嚴重污染的主要原因。地下水污染具有隱蔽性,比地表水污染更難治理,污染物難清理,重金屬難降解,付出數百倍千倍的代價也難以恢復,而且會歷時很長時期無法改善。當前尚沒成熟技術或案例,能有效解決地下水污染問題的。
針對地下水污染問題,專家及基層干部提出三條建議。首先,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是當務之急。楊則東建議,要加快推進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盡快實現農村被污染地區(qū)人口全覆蓋,對暫時無法覆蓋的地區(qū),應采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布井原則,對1戶1井或數戶1井的分散供水方式,要立即廢棄并封堵現有的10m以淺的壓水井,改為開采層位在埋深20-30m孔隙水,鄉(xiāng)鎮(zhèn)應采取集中供水方式,每一鄉(xiāng)鎮(zhèn)所在地或新農村建設集中點布井1-2口,成井時應做好嚴格止水的技術處理,以防供水目的層地下水受污染,應主要開采埋深40-100m的深層孔隙水。
其次,地下水污染防治主管部門亟待明確。長期以來,我國水環(huán)境保護的重點是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沒有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無論是從監(jiān)管體系建設、法規(guī)標準制定還是科研技術開發(fā)等方面,相關工作明顯滯后。記者在皖魯冀等地調研過程中,采訪到的環(huán)保、水利等部門,對于地下水污染問題的認識和防治基本都是一片空白,對于是否屬于本部門職責、屬于哪個部門職責,都不清楚明了。由此可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地下水污染長期性、復雜性、隱蔽性和難恢復性的認識很不到位。
第三,加大對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和監(jiān)管力度,邊調查邊治理。楊則東、鄭春苗等專家建議,針對地下水污染問題,應當堅持保護優(yōu)先的總體方針,加大對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和監(jiān)管力度,邊調查邊治理,著力解決地下水污染突出問題,健全法規(guī)標準,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成以防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體系,保障地下水資源可持續(xù)利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另外,當前地下水水質調查項目幾乎清一色由中央各部委負責,主要注重地下水整體水質監(jiān)測,抽樣密度較為稀疏,地方政府也應當有所作為,加大對本地區(qū)地下水污染情況調查和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