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東莞大市區(qū)要漲水價了。東莞市物價局前日正式公布大市區(qū)新水價方案,該方案分兩步實施:其中本月15日起,南城、東城、萬江和莞城四大中心城區(qū)的居民水價上調至1.4元/立方米,一年半后,再調至1.58元/立方米。實施新水價后,居民每月戶均(按4人計算)水費支出將綜合增加7.92元。
東莞與周邊市水價對比
據(jù)市物價局透露,大市區(qū)將暫不建立水價與水資源費聯(lián)動機制,按照市政府要求,將聯(lián)合水務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推進“放心水”工程建設。
新水價:15日起居民用水價格漲至1.4元/立方米
一年半后居民用水價格再漲至1.58元/立方米
按照新水價方案,大市區(qū)水價上漲將分兩步走,從本月15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漲至1.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漲至1.7元/立方米;一年半后,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再漲至1.5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漲至1.9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不分步實施,本月15日起直接漲至3.50元/立方米。
物價局表示,最終方案是對原聽證方案二做了適當調整的基礎上形成的。除將分步間隔時間從兩年調整為一年半外,還降低了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將聽證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二步價格從1.63元/立方米調為1.58元/立方米,下調了0.05元/立方米。
用戶影響:首次漲價后居民每月戶均水費增4.8元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上,新水價在第一步漲幅為16.7%,第二步漲幅為31.7%,綜合漲幅27.5%。如果按人均月用水量6立方米來計算,居民每月人均水費支出增加在第一階段增加了1.20元,一年半后將增加2.28元,綜合增加1.98元。
對于四口之家來說,新水價實施后,第一步每月戶均水費將增加4.8元,第二步增加9.12元,綜合增加7.92元。
市物價局強調,為了降低水價上調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水價調整方案中已明確,低保戶、五保戶每月每戶21立方米以內的用水量,將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50%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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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1 水價調整為何分步實施?
水價先低后高 用戶較易接受
物價局稱,選擇分步?實施的調價方案,是因為較多聽證會參加人支持此方案,認為分步實施的第一步水價標準較低,對居民和其他用戶影響較小,用戶比較容易接受。
物價局副局長陳志超說:“分步實施讓用戶對水價調整有個適應過程,同時也能促進供水企業(yè)降低經(jīng)營成本,提高經(jīng)營效益。”
物價局表示,供水企業(yè)也較認同分步實施的方案,認為水價先低后高有助于減低對用戶影響,且方案二第二步實施后基本能達到供水企業(yè)保本微利的水平,有利于企業(yè)后續(xù)發(fā)展。
此外,據(jù)統(tǒng)計部門測算,在提交給市政府的兩套方案中,一步實施的方案一拉動當月CPI 0.18%,分步實施的方案二第一步拉動當月CPI 0.12%,分步實施對CPI的近期影響較小。
焦點2 水價漲后水質能否提高?
將推進“放心水”工程建設
在今年前3個月的水質監(jiān)測中,東莞有7間村級水廠的水質連續(xù)3月不達標,水質問題令人擔憂?,F(xiàn)在水價漲了,水質能否有所提高?
對此問題,物價局表示會加強水價調整政策的跟蹤調查和評估工作,及時了解新水價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使水價調整后群眾能享受更好的供水服務。
據(jù)陳志超透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由市水務局牽頭市財務局等相關部門,對“放心水”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途徑以及財政扶持“放心水”工程建設的可行性和方式等進行專題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后上報市政府。
焦點3 水價與水資源費是否可建聯(lián)動機制?
大市區(qū)暫不建立聯(lián)動機制
對于之前聽證會上討論得較多的建立水價與水資源費聯(lián)動機制的問題,市物價局表示,建立聯(lián)動機制有利于及時疏導政策性調價對供水企業(yè)成本上升的影響,但由于水價成本構成內容較多,且水資源費調整對水價影響涉及標準、水損率等多方面因素,考慮到之前聽證會沒有提供具體方案,因此暫不建立水價與水資源費聯(lián)動機制。
物價局稱,相比東深沿線,大市區(qū)的水價受水資源費的影響相對較小,而且呼吁建立價格聯(lián)動機制的主要是東深沿線水價聽證會的參加人,因此物價局在大市區(qū)暫不考慮建立水價聯(lián)動機制。
對話
記者:之前水企都抱怨說虧損嚴重,新水價能滿足水企的運營成本嗎?
物價局:政府是在考慮了社會承受力,平衡各方利益后敲定了水價調整方案,這個價格已能確保水企“保本微利”。按照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要控制水價漲幅,供水企業(yè)的合理盈利水平應當是凈資產利潤率8%~10%,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資的供水企業(yè),不高于6%。
由于東莞供水企業(yè)都是國有或集體企業(yè),綜合水價凈資產利潤率將控制在6%以內,這有利于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經(jīng)營成本。
記者:不少聽證會參加人提出,希望對低收入群體和新莞人實行水價優(yōu)惠,能實現(xiàn)嗎?
物價局:對于低保戶、五保戶每月每戶21立方米以內的用水量我們已給出半價優(yōu)惠,另外,東莞已建立低收入群眾臨時補貼與物價指數(shù)聯(lián)動機制,以連續(xù)3個月為動態(tài)監(jiān)測期,當CPI同比連續(xù)漲幅超過3%、食品類價格同比連續(xù)漲幅超過7%、居住類水、電、燃料等價格同比連續(xù)漲幅超過7%時,將啟動對低收入群眾的臨時補貼機制。這些措施都有助于避免水價上漲對低收入群眾的影響。
但由于目前對低收入群體和非戶籍低收入新莞人沒有進行界定,對此部分群體實施水價優(yōu)惠政策較難操作。
記者:很多聽證會參加人都建議財政對供水企業(yè)給予補貼,這個意見會采納嗎?
物價局:我們會建議有關部門對該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具體方案后按程序報市政府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