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用水價格將上漲0.2元/立方米。那么,1月1日之前所用的水費該如何計算價格?面對不少居民的疑問,市水業(yè)集團表示,上調(diào)后的水價并非從1月1日即時實施,而是從1月1日后第二次查表時執(zhí)行。
12月26日,濟南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經(jīng)市政府同意,自2010年1月1日起,省城居民用水價格將上漲0.2元/立方米,即由現(xiàn)在的2.95元/立方米調(diào)整為3.15元/立方米。水價上漲后,我市對困難家庭的用水補貼也隨之上調(diào),由原來每戶5元/月提高到每戶6.5元/月。其他用途用水上調(diào)0.3元/立方米。
連日來,不少市民提出疑問:“水價上漲后,是從2010年1月1日當天開始計量收費還是連1月1日之前的用水一并計量收費?如果是從1月1日當天開始,那么如何與之前的用水量區(qū)分開來呢?”
今天,市水業(yè)集團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稱:“我們會從漲價后第二次查表開始按照3.15元/立方米收取水費,也就是說,元旦后的第一次查表還是按原水價收費,第二次查表時才按上漲后的價格收費。我們是站在惠民利民的立場上制定這一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