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政策法規(guī)司副司長徐宗威表示,目前水價上漲的幅度還遠不能滿足供水企業(yè)提出來的要求。地方政府溢價賣出水權,就注定了大量水務集團只能從水價上漲中獲益。他認為,水務改革應該改變一賣了之的思路,堅持公益性前提。
不顧民眾的質疑與反對,部分地方政府堅持水價上漲,漲價態(tài)度也得到了發(fā)改委的強硬支持。發(fā)改委一邊發(fā)通知要求穩(wěn)妥處理漲價事宜,一邊又認定上調水價“符合資源價格改革方向”。
在這個微妙的時候,住建部官員發(fā)出不同的聲音,顯然是對所謂的“改革”進行了深刻反思,也道出了地方政府的尷尬處境:幾年前溢價出售水企,把“包袱”賣出了錢,圖一時痛快,現在到了企業(yè)要求還賬時,若不同意漲價,政府可能成為被告。
原來“一改革就漲價”,是因為改革的設計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水企在合同里加上漲價條款,將看似輕松了的政府置于被動境地。無奈之下,地方政府只好祭出漲價招,讓公眾增加支出彌補漏洞。而從開始就鼓勵賣水企的發(fā)改委,怎么能不支持漲價呢?
徐宗威還透露了水企“增加”成本的一招,即在設備和管網折舊上做手腳,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費用。
而清華大學水業(yè)政策研究中心負責人近日也對徐宗威的觀點做注腳——對水企員工高福利提出質疑。他認為水企賬面虧損,實際利潤并不差,只是利潤被“合法轉移”了。
這里還有一個事實注腳。急于進行資本運營的寧波自來水公司股東、上市企業(yè)寧波富達在2009年一季報中泄露天機,水務收入毛利率達46.85%,被網友指責利潤率甚至高于房地產。
現在,水企一窩蜂似的提漲價,真有些人多勢眾、起哄鼓噪的感覺,但這正是當初改革設計方案存在缺陷而必須付出的代價。
只是這代價要老百姓承擔有失公允。當年提方案時,有誰征求過老百姓的意見?現在誰又能站出來說:是我做的主,責任我來承擔?
僅僅靠漲價來消化“改革成本”是錯誤的,因為改革的目的是讓公眾的日子過得更好,而不是更糟,是讓百姓更信任政府,而不是相反。一旦“改革意味著漲價”,那不成了政府與企業(yè)合謀來獲取民間財富了嗎?
地方政府獲得的“溢價”,現在必須拿出來補貼百姓,而面對方案疏漏造成的尷尬局面,政策制定者也該好好反省,以民生為重,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否則這樣的“漲價式改革”將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