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開平市從2001年7月開始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每年約征收600多萬元。隨著該市逕頭污水處理廠和開平市區(qū)污水管網收集系統(tǒng)的建成,目前的污水處理費遠遠不能滿足污水處理廠以及管網的建設與運行需要。自污水處理系統(tǒng)項目建設完成后,該市年平均污水處理費資金缺口約2200萬元,因此,適當調整、提高污水處理費用,使污水處理能夠正常運轉,已經迫在眉睫。
開平市此次調整污水處理費方案,是依據國務院、國家發(fā)改委、國家環(huán)保總局和建設部關于所有城鎮(zhèn)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并逐步提高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污水收費不低于0.8元的政策進行調整的,將按“合理負擔、穩(wěn)妥實施”的原則開展。
會前,開平市物價聽證會代表參觀了逕頭污水處理廠BOT項目以及城市污水管網收集系統(tǒng)工程項目,詳細了解其建設投資成本和營運、維護情況。12月,該市將舉行城市污水處理費調價聽證會,形成最終調價方案。
調整污水處理費遵循的原則
1、政府行為的原則。污水處理費實際是一種類似于稅收的強制性收費,應由政府統(tǒng)一征收。
2、價格統(tǒng)一的原則。根據“污染者付費”的原則,誰生產污水就要付出代價。
3、成本保障的原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成本巨大,應本著“誰排放、誰付費”的原則收取污水處理費,保障排水設施的正常運行。
4、逐步調整的原則。
5、重點照顧的原則。為照顧低收入困難家庭,對家庭確有困難者和符合減免征收的用水戶,根據政策規(guī)定,免征污水處理費。
調整后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居民生活用水為0.70元/噸;工業(yè)用水為0.80元/噸;經營服務業(yè)用水為1.05元/噸;行政事業(yè)單位用水為0.85元/噸;特種用水(指洗車、營業(yè)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等用水)為1.25元/噸,各類用水平均收費為0.8075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