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遼寧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批準通過了《沈陽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記者在條例中看到,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必須申辦《排水許可證》,破壞排水設施最高罰3萬元。
根據(jù)條例,沈陽的城市排水實行許可證制度。凡直接或間接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排水戶,要向市城市建設管理部門申請《排水許可證》?!杜潘S可證》有效期為5年。
條例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城市排水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物或者排放劇毒、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不得擅自占壓、掩埋、堵塞、拆卸、移動城市排水設施;不得破壞、盜竊城市排水設施等,違者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樣,在城市排水設施保護用地范圍內進行爆破、挖坑、開溝、打井、采沙取土、亂墾濫種、截流取水、修建建(構)筑物、設置廣告或者堆放物料、雜物等也被明令禁止。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