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惠州水司召開全體抄表人員參加的抄表工作會議,頒布實施新的《抄表員工作職能、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以全面加強市區(qū)抄表工作管理。
根據《抄表員工作職能、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規(guī)定,抄表員的工作職責包括水表計量、核實用水單價、催收水費、違章、漏水舉報、文明服務、供水設施管理以及抄表過程中的信息反饋等方面。該《辦法》還對抄表員如何規(guī)范執(zhí)行上述工作職責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針對抄表員抄表完成量、準確度、用水單價核實、違章用水舉報等情況制定了較為詳細的考核辦法??己瞬扇∑綍r考核與月底綜合考評相結合的辦法,相關考核情況將匯總上報公司。公司將不定期對抄表情況進行普查或抽查。該《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