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馬青總團法律局及政府事務局(能源、水務、電訊、郵政及交通)將聯(lián)合成立特別專案小組,全面探討“國家水務業(yè)法案”及“國家水務委員會法案”。
馬青副總團長兼政府事務局(能源、水務、電訊、郵政及交通)主任周國和發(fā)表文告,該專案小組將進行研究與討論,以確保人民的權益及各地區(qū)的發(fā)展能夠在有關的法案通過后能夠進一步提升,特別是全國各地區(qū)的基本水供措施及服務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馬青總團法律局主任顏炳壽律師則表示,該局將深入研究草擬中法案的相關條文,以確保國家及公眾利益得到保障。
他說,上述兩項法案并不僅局限在水供的范疇內,其他深受人民關注的領域包括排污等課題,如政府將如何處理現有的排污及英達麗水問題等。
顏炳壽認為政府應該加強其在水供及排污領域所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在私營化/企業(yè)化的水務公司在其“利潤目標”與政府“社會責任”中如何達致一個適當的平衡點,將是政府在推行上述服務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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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青副總團長兼政府事務局(能源、水務、電訊、郵政及交通)主任周國和發(fā)表文告,該專案小組將進行研究與討論,以確保人民的權益及各地區(qū)的發(fā)展能夠在有關的法案通過后能夠進一步提升,特別是全國各地區(qū)的基本水供措施及服務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馬青總團法律局主任顏炳壽律師則表示,該局將深入研究草擬中法案的相關條文,以確保國家及公眾利益得到保障。
他說,上述兩項法案并不僅局限在水供的范疇內,其他深受人民關注的領域包括排污等課題,如政府將如何處理現有的排污及英達麗水問題等。
顏炳壽認為政府應該加強其在水供及排污領域所須承擔的“社會責任”,尤其是在私營化/企業(yè)化的水務公司在其“利潤目標”與政府“社會責任”中如何達致一個適當的平衡點,將是政府在推行上述服務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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