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北京市已確定54家公共建筑用戶為供熱計量收費試點單位,從2006年-2007年采暖季開始,試點用戶將按照實際使用量交費。
這次熱計量試點價格將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其中,基本熱價按照用戶建筑面積征收,熱價標準為12元/建筑平方米,用戶無論是否用熱都需照此交費。同時,在此基礎上,按照用戶熱表顯示的用熱量征收計量熱價,熱價標準為0.16元/千瓦時(44.45元/吉焦)。市熱力集團將對試點單位按照熱計量價格收取供熱費用。
這次熱計量試點價格將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其中,基本熱價按照用戶建筑面積征收,熱價標準為12元/建筑平方米,用戶無論是否用熱都需照此交費。同時,在此基礎上,按照用戶熱表顯示的用熱量征收計量熱價,熱價標準為0.16元/千瓦時(44.45元/吉焦)。市熱力集團將對試點單位按照熱計量價格收取供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