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金山路兩居民自2004年底至今年5月一直未繳水費,昨天被告上南岸區(qū)法院
本報訊(記者宋巖實習生高靖)因拖欠自來水公司水費,南岸區(qū)兩戶居民昨日被告上了南岸區(qū)法院。這是重慶首例市民因拖欠水費吃官司的民事案。
家住南岸區(qū)金山路10棟1單元的周某和10棟2單元的俞某,從2004年底到今年5月一直未繳水費。周家欠水費718.94元,還拖欠垃圾處理費、水資源費等代收費209.4元;俞家欠水費475.86元,欠代收費138.6元。
市自來水公司人士稱,江南營管所曾通過多種方式催繳,但兩用戶依然沒及時支付,他們今年5月才起訴,要求兩居民付費,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違約金。
昨日早上9點,開庭前10分鐘,被告周某就主動到南岸區(qū)繳費處繳納了部分水費。
而被告俞某在庭上辯稱,自來水公司換除舊有水管、水表,實行一戶一表后,水表的計量不準,所以不愿繳費。但自來水公司現(xiàn)場出示了質(zhì)檢部門的檢驗證明:俞家水表并無質(zhì)量問題。最后,雙方同意調(diào)解。半個小時后,俞某從家里取來錢,把欠費一次性繳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