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公司每個月都要收取2.5元的“氣表檢定/更換費”,但是用戶反映從來沒有見過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前來檢定或更換氣表,那么為何要扣取這筆費用呢?對此,燃氣集團表示,此項收費有市物價局的專門文件作為依據(jù)。
「市民」
安裝費是否已包括維修費
近日,本報接到家住城市主場的何先生來電,對深圳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從1996年9月1日開始向用戶每月收取的“氣表檢定/更換費”表示疑惑。何先生說:“每月2.5元的氣表檢定、更換費雖然不多,大多數(shù)人也不會太在意這筆細帳,但燃氣公司既然收了這項款就應該履行服務義務,定期對用戶所使用的燃氣表進行檢修,以排除可能存在的故障。可奇怪的是,并沒有看到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檢修過氣表,也沒有收過任何告知檢修氣表的通知。”
何先生還提出,當初安裝煤氣的時候已經(jīng)交了800元安裝費,這筆安裝費中是否已經(jīng)包括了氣表的維修管理費用?煤氣公司是否重復收費?
「燃氣公司」
收費是有依據(jù)的
帶著何先生的疑問,記者撥通了市燃氣集團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據(jù)服務人員介紹,此項收費有市物價局發(fā)布的專門文件(深價[1996]61號)作為依據(jù)。記者在深圳燃氣集團網(wǎng)站上查到了上述文件,上面寫著:“按照市技術監(jiān)督局量發(fā)(1991)374號《關于頒發(fā)〈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要求,煤氣表需檢定和換表費每月每表2.5元。”
關于收取氣表檢定、更換費的緣由,服務人員解釋說:“目前深圳市各新住宅小區(qū)使用的燃氣表都是由專門的燃氣施工單位進行安裝的進口表,這些表的使用期限是10—13年,在使用期限內(nèi)因非人為破壞而導致的故障可享受燃氣集團提供的免費維修、更換服務,并且在燃氣表使用到期后燃氣公司將為用戶免費換表。”
每位用戶在初裝煤氣時都繳納了800元的煤氣安裝費,這筆安裝費中是否包含氣表檢修、更換的服務費呢?工作人員否定了這一說法,她強調(diào)安裝費只是燃氣進站的管網(wǎng)費和市政管網(wǎng)的建設維修費,并不包含其他服務的收費。至于用戶反映從未見過工作人員上門檢修氣表,工作人員表示燃氣公司每年都會組織一次服務人員對用戶用表進行大檢修,只是檢修時間不固定而已。記者隨即詢問燃氣表的所有權是歸屬燃氣公司還是用戶,服務人員回答用戶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如果銷戶,用戶沒有權利帶走燃氣表。
「律師」
用戶可要求物價部門聽證
對燃氣公司的解釋,何先生表示并不十分滿意。他指出,既然氣表的所有權屬于燃氣公司,那么氣表的非人為損壞自然應該由燃氣公司來買單,不應轉嫁到用戶身上。記者隨后訪問了多位市民,其中大部分市民對氣表檢定、更換費的收取用途不甚明了,都認為每月2.5元的煤氣表檢定、更換費應該取消。
對此,市政協(xié)委員、北京市華聯(lián)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主任楊一平認為,用戶和企業(yè)之間屬于合同關系,在最初安裝煤氣時,企業(yè)應該出示過一張寫明雙方責任和權利的合同,而其中應當列明了各項收費名目,如果用戶當時對此合同沒有表示異議,那就表示用戶對此項收費是認同的,雙方的合同關系就確立了。再加上此項收費已經(jīng)過物價部門核定,據(jù)此可以基本認定這項收費是合法的。
楊一平進一步指出,由于燃氣集團是壟斷部門,用戶沒有選擇只能同意其所列出的合同條款。如果用戶認為此項收費不合理,可以要求物價部門召開聽證會,或要求政府解釋,甚至提請行政訴訟。
「市民」
安裝費是否已包括維修費
近日,本報接到家住城市主場的何先生來電,對深圳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從1996年9月1日開始向用戶每月收取的“氣表檢定/更換費”表示疑惑。何先生說:“每月2.5元的氣表檢定、更換費雖然不多,大多數(shù)人也不會太在意這筆細帳,但燃氣公司既然收了這項款就應該履行服務義務,定期對用戶所使用的燃氣表進行檢修,以排除可能存在的故障。可奇怪的是,并沒有看到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檢修過氣表,也沒有收過任何告知檢修氣表的通知。”
何先生還提出,當初安裝煤氣的時候已經(jīng)交了800元安裝費,這筆安裝費中是否已經(jīng)包括了氣表的維修管理費用?煤氣公司是否重復收費?
「燃氣公司」
收費是有依據(jù)的
帶著何先生的疑問,記者撥通了市燃氣集團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據(jù)服務人員介紹,此項收費有市物價局發(fā)布的專門文件(深價[1996]61號)作為依據(jù)。記者在深圳燃氣集團網(wǎng)站上查到了上述文件,上面寫著:“按照市技術監(jiān)督局量發(fā)(1991)374號《關于頒發(fā)〈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要求,煤氣表需檢定和換表費每月每表2.5元。”
關于收取氣表檢定、更換費的緣由,服務人員解釋說:“目前深圳市各新住宅小區(qū)使用的燃氣表都是由專門的燃氣施工單位進行安裝的進口表,這些表的使用期限是10—13年,在使用期限內(nèi)因非人為破壞而導致的故障可享受燃氣集團提供的免費維修、更換服務,并且在燃氣表使用到期后燃氣公司將為用戶免費換表。”
每位用戶在初裝煤氣時都繳納了800元的煤氣安裝費,這筆安裝費中是否包含氣表檢修、更換的服務費呢?工作人員否定了這一說法,她強調(diào)安裝費只是燃氣進站的管網(wǎng)費和市政管網(wǎng)的建設維修費,并不包含其他服務的收費。至于用戶反映從未見過工作人員上門檢修氣表,工作人員表示燃氣公司每年都會組織一次服務人員對用戶用表進行大檢修,只是檢修時間不固定而已。記者隨即詢問燃氣表的所有權是歸屬燃氣公司還是用戶,服務人員回答用戶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如果銷戶,用戶沒有權利帶走燃氣表。
「律師」
用戶可要求物價部門聽證
對燃氣公司的解釋,何先生表示并不十分滿意。他指出,既然氣表的所有權屬于燃氣公司,那么氣表的非人為損壞自然應該由燃氣公司來買單,不應轉嫁到用戶身上。記者隨后訪問了多位市民,其中大部分市民對氣表檢定、更換費的收取用途不甚明了,都認為每月2.5元的煤氣表檢定、更換費應該取消。
對此,市政協(xié)委員、北京市華聯(lián)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主任楊一平認為,用戶和企業(yè)之間屬于合同關系,在最初安裝煤氣時,企業(yè)應該出示過一張寫明雙方責任和權利的合同,而其中應當列明了各項收費名目,如果用戶當時對此合同沒有表示異議,那就表示用戶對此項收費是認同的,雙方的合同關系就確立了。再加上此項收費已經(jīng)過物價部門核定,據(jù)此可以基本認定這項收費是合法的。
楊一平進一步指出,由于燃氣集團是壟斷部門,用戶沒有選擇只能同意其所列出的合同條款。如果用戶認為此項收費不合理,可以要求物價部門召開聽證會,或要求政府解釋,甚至提請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