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金蓉 實習生 方蓮花 樊奇)昨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推進水價改革促進節(jié)約用水保護資源的實施意見》。2008年年底前,主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用水超過限定標準后,就要用高價水。
意見指出,我市將在2007年年底前適時調整水價。調整水價將與提高水質相結合,分質定價。同時,要求有關部門關注困難群體對水價調整的承受能力,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制定出低收入家庭不因水價調高影響其基本生活的具體意見,提供給物價等管理部門納入調價方案中予以綜合安排。
為營造節(jié)約用水的習慣,我市將在2008年前實行階梯水價,也就是說,采取用水超計劃、超定額后累進提高水價的辦法。比如,居民用水定額一戶一個月9噸水,這9噸水按一個價格收費,若超出定額10%至30%,按該價格上浮一定百分比后計費。而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前提是“一戶一表”。(本文章系轉載,對文字內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任何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盡快終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