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資源短缺,如何節(jié)約用水,建立節(jié)水型社會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近年來,通過經濟杠桿調配水資源成為不可或缺的經濟手段,階梯式水價的提出和實踐正是這一背景的產物,由于水價關系到民眾自身利益,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目前,國內已經有多個城市實施了階梯式水價,還有相當多的城市正在籌劃或者即將實施。階梯水價的實施對于改變我國水資源價值觀念,促進節(jié)約用水,建立節(jié)水型社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所謂的階梯式水價就是在合理核定用戶基本用量的基礎上,對基本用量以內的用水實行低價,超過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實行超量累進水價方式。從理論上來看,階梯式水價的設計是公平合理的。水是具有一定公益性的特殊商品,是生活生產不可缺少的自然資源和環(huán)境資源,滿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不僅是政府的基本責任,也是一項政治任務。提供適當低價基本水量是合理的。但由于受到水資源有限的限制,如果你多用水,由于占用了屬于公眾的資源和環(huán)境,就需要付出更大的費用,這體現了公平性。
階梯式水價的實施需要一定的基礎條件的支撐。首先要準確計量,實施“一戶一表”,實際上,由于我國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居民完全“一戶一表”難以做到,即便北京這樣發(fā)達的城市也沒有完全實現“一戶一表”,導致推遲階梯式水價的實施。各城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此情況,階梯水價可以分布實施,可以先在有表戶中先進行實施,對于無表戶,則采取鼓勵措施,吸引用戶安裝水表,逐步將其納入到階梯水價之中;其次,要制定好基本用水量,基本用水量涉及到最廣大的民眾利益,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考慮區(qū)域和季節(jié)的特點加以定額,既不能過高,也不能偏低,這樣才能發(fā)揮階梯水價的效能;第三,收費方式,考慮到實際情況,對居民而言,以年為單位收水費比較適宜,但要處理好收費滯后給供水企業(yè)造成的資金壓力問題;第四,對于水費智能卡(IC卡)進行科學的管理或者改造,滿足階梯水價收費的需要。
實施階梯式水價要進行費用效益分析,同時找出實施的重點。階梯式水價實施要付出成本的,對于基礎設施不健全的地區(qū)付出成本更大。據報道,廣州改表費用為1600元/戶(經驗值),按廣州市區(qū)用戶約300萬戶計算,整個改造費用近50億元,這是一個不小的投資,如果同節(jié)水量相比,節(jié)水的成本很大。根據2004年中國水資源公報,全國總用水量為5548億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11.7%、工業(yè)用水占22.2%,生態(tài)用水占1.5%,如果進一步劃分,居民生活用水僅占8.0%,生產用水占90.5%,生態(tài)用水占1.5%。挖掘居民生活用水潛力是極其有限的,即便全部都不用了,才占總用水量的8%,因此,階梯水價的重點不應該是居民,而應該是生產用水,包括機關、事業(yè)等單位。農業(yè)用水是大戶,因缺乏計量設施導致按方收費很困難,能否考慮將投資的方向此轉移一部分,實施農業(yè)用水向城市轉移。生產用水單位特別是工業(yè)、機關、事業(yè)等單位是實施階梯水價的重點,不能將目光盯在用水量不多、而矛盾又突出的居民用水上。
實施階梯水價引申出的另一個問題是多出來的收益應該歸誰所有,是供水企業(yè)還是國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目前的水價由水資源費、成本、污水處理費和正常利潤組成,水資源費屬于政府行為,其它構成則為企業(yè)行為,對于供水企業(yè)來說,無論是生活用水,還是工業(yè)用水,或者特殊行業(yè)的用水,其供水成本是一樣的。實際上,由于不同用水戶之間的水價存在很大的差異,特別是階梯水價實施后會多出一部分額外收益,其歸屬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作者認為,多出的額外收益不應該是企業(yè)收入,應該是歸國家所有,應該上繳國庫,用于水資源開發(fā)利用和保護。目前這部分收益歸屬問題,還沒有引起有關學者、國家的關注,應該科學地處理,以免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本文章系轉載,對文字內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任何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盡快終止轉載)